每年的12月4日是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,2011年12月4日,我市司法局联合安徽省强制戒毒劳教所、安徽省警官职业学院,并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律师事务所在六安市白云商厦门口进行义务法制宣传。我所叶忠骥、王刚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。